5月23日下午,“”微信公眾號發布一男子酒后滋事咬傷特警隊員涉嫌妨害公務的頭條文章。文章發布后,眾多網民發表評論對公安機關嚴厲打擊辱警、襲警違法犯罪行為表示支持、點贊并將持續關注。
但也有個別網民(可能為被刑拘男子親屬)留言對公安機關提出質疑。其中提及“民警暴力執法”、“尋求特警求助不理不睬”、“警方捏造事實”三方面內容。發現網民留言后,微信公眾號小編第一時間回復并公開其留言,此后該網友自行刪除部分言論。
提示:
法律尊嚴不容挑戰,執法權威不容褻瀆。對惡意襲警辱警、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將堅決予以打擊、絕不手軟!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規定從重處罰。
暴力抗法就是一些群眾或犯罪嫌疑人面對警察的執法行動而采取的對抗措施。暴力抗法是對國家法律的公然蔑視和挑釁,具有較大的社會負面效應,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使人民群眾失去安全感進而影響社會穩定。
警察執法現場不是普法場所,警察執法之時也不是民眾表達質疑的時機!如果認為警察執法有違法或不妥之處,請先服從,然后通過投訴、復議等法律途徑尋求公平、正義!
針對暴力抗法,《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相關規定,對于暴力襲警、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經警告無效,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直至將其擊斃。